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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百科] 时间:2024-05-07 18:07:29 来源:buy acetaminophen 325 mg tab 作者:休闲 点击:74次

  “正当防卫”成为司法界近期关注的防卫过当话题之一,而陕西人王天赐也一直在关注着有关正当防卫的陕西各种消息  。

  3月20日 ,王浪王天赐和妻子在家坐不住了,反杀两人来到北京将有关材料交到最高法和最高检的案始接待室。这位乡村医生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表示 ,末审china air intake filter car怎么也想不到,检方第一次来北京居然是防卫过当因为儿子“犯了命案”。王天赐夫妇觉得儿子王浪的陕西案件就是典型的“正当防卫”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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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7年12月10日晚,王浪大学刚毕业的反杀王浪在酒吧遭遇社会人李雷的挑衅,王浪多次认怂 、案始赔笑,末审但仍遭到李雷的检方辱骂 、推搡。防卫过当随后,王浪用李雷递给他的酒瓶还击,导致李雷死亡。一审法院认定王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,判决王浪有期徒刑9年。随后,王浪上诉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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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审时  ,检方认为王浪“防卫过当”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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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案发经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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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雷在酒吧主动挑衅王浪

  后者用酒瓶致被害人死亡

  王浪与李雷的殴斗发生在2017年12月10日20点32分前后的炫色酒吧内,发生斗殴的oil filter for bmw exporters位置被酒吧内两个角度的监控视频拍下 ,清晰地记录了事发前后的每一个细节。

  当天20时32分,已喝过酒的李雷和两个朋友来到酒吧 ,经过王浪的座位后 ,李雷主动挑衅,他拿起一个烟灰缸扔到王浪胸前,王浪遂从座子上抓起啤酒瓶起身与李雷发生争执 。

  争执期间 ,双方的朋友分别从二人手中夺下啤酒瓶。李雷继续上前争吵,并先后递给王浪两个啤酒瓶  ,王浪仍在跟李雷解释 ,并几次伸手试图拍李雷的肩膀和胳膊示好 ,但都被李雷拿手推开。

  在庭审时 ,王浪供述称其当时一直在“认怂”,称李雷为“雷哥”、“都是出来玩的,你玩你的我玩我的”之类的言语 。但李雷并未罢手,两次掀翻桌凳 ,还拿啤酒瓶威胁劝架的苗林 。

  当李雷用左手推搡了王浪的脖子,做出类似扇嘴巴的动作后 。王浪愣了2秒钟 ,oil filter for bmw exporter突然用酒瓶向李雷头部击去。随后两人纠缠在一起 。

  事后,王浪说 ,在他攻击李雷的过程中 ,李雷还宣称“你敢打我 ,看我弄死你”。视频监控中也能够看到 ,李雷曾回身寻找酒瓶、烟灰缸试图反击,但在王浪持续的攻击下未能得手,随后脚底打滑摔倒 。

  法庭审理

  公诉人认为持瓶还击过度

  李雷用左手攻击仅为推搡

  王浪的案子发生在2017年12月10日 ,比著名的“昆山反杀案”早了半年多 。2018年6月28日 ,王浪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时 ,“昆山反杀案”也还没有发生。但此后,舆论都将王浪案称为咸阳版或陕西版的“反杀案”。

  因为他们都有相类似的特征:被害人主动挑衅引起事端;凶器均为被害人提供……而且 ,两个案件当事双方的身份也都很相似,被害的是“文身男龙哥”和“社会男雷哥” ,实施反杀的是打工仔于海龙和大学生王浪。

  二审时 ,公诉人认为辩护人将王浪案对比昆山案有不妥之处 ,jeep patriot air filter exporters应该更关注的是两个案件的不同点 ,而非相同点。

  公诉人称,“昆山反杀案”中,刘海龙先持刀攻击于海明,于海明才在刀落后持刀反击  。而王浪案中,李雷对王浪只是徒手推搡 ,手接触王浪颈部后,迅速离开,而王浪停了2秒 ,然后持酒瓶猛烈还击,明显超出了防卫的必要限度。

  公诉人将李雷用左手攻击王浪颈部的行为称为“推搡”,并认为是“轻微暴力行为” 。而李雷虽然右手曾经举起瓶子 ,但没有明显攻击行为。相比较王浪持酒瓶猛击李雷头部、捅刺李雷躯体  ,防卫强度与不法侵害明显对比悬殊。

  公诉人认为李雷对王浪的不法侵害 ,并未造成王浪身体受伤  ,而王浪的反击则造成了李雷的死亡。公诉人认为 ,这也能说明,jeep patriot air filter exporter王浪的防卫强度超出必要。“怎么可能把推搡行为评价为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呢?”

  “辩护人一直在说正当防卫的法律意义 ,但是忽略了防卫过当也同样有法律意义。”公诉人表示,防卫过当制度也是有价值的 ,法律鼓励防卫 ,但不鼓励过度暴力 ,不然防卫过当制度立法的本意就会落空。“这样会把一些轻微暴力变成刑事案件” 。

  对于李雷左手推搡王浪的同时 ,右手曾举起酒瓶欲殴打王浪 ,公诉人认为 ,不能对李雷的动作过分评价,预判猜测都没有科学性,也并非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。

  所以 ,公诉人在二审时指出 ,王浪的行为有防卫性质 ,但超过了必要限度 ,应为防卫过当 。一审量刑过重 。

  辩护人称李雷持续不法侵害

  王浪无法做精确判断和考虑

  对于王浪的防卫是否“过当” ,焦点在于李雷左手对王浪的“推搡”和右手举起酒瓶的动作,正是这个动作引发了后来王浪的防卫行为。

  辩护人认为李雷的左手并非“推搡” ,而是“掐捏”王浪脖子 ,使王浪产生窒息感 。同时 ,李雷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,包括此前的挑衅、辱骂和推搡 ,王浪作为一个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 ,没有多少社会经验,且在李雷的持续辱骂和恐吓下 ,已经极度恐慌 ,无法判断李雷的行为是吓唬还是会持续攻击 。在实施反击后,王浪也无法判断自己是否占了上风 ,李雷是否还能够继续实施不法侵害。

  在二审时,王浪也为自己辩护说 :“那种情况下,我是不是得先让他打受伤了 ,才能还手 。对方中途手里没有了酒瓶,我是不是应该等他捡起酒瓶才能继续反击 ?”

  王浪的父母和辩护人都认为,李雷挑衅在先,且在王浪已经认怂、赔笑的情况下,李雷仍旧持续挑衅甚至攻击王浪,才是王浪反击的关键。至于王浪的反击是否超过限度 ,应综合当时的环境 、心理等全面考虑 。

  “法律不能强人所难 。”辩护人认为,王浪不是武林高手 ,不能以李雷的行为作为反击的参照实施精确防卫 ,“难道是让李雷拿着酒瓶先打王浪,王浪才能还一下手吗 ?”

  庭审后续

  是否属正当防卫有争议

  法官将请专家论证该案

  新年后,连续几起有关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案件都引发关注,王天赐一边照顾着年老生病的父母 ,一边关注着相关的消息 。

  2019年3月3日,保定市检察院针对“涞源反杀案”发布通报称,王晓一家三口均属于正当防卫,决定不予起诉 。

  2019年3月1日 ,在最高检的指导下,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赵宇案进行审查 ,认定赵宇为正当防卫,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。此前,赵宇因阻止女邻居遭受不法侵害,与施暴者产生肢体冲突  ,在冲突中将施暴者打伤 。

  与这两者不同的是“富锦反杀案” ,2019年1月28日 ,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,撤销黄海龙有期徒刑六年的一审判决,认定黄海龙防卫过当,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,缓刑五年  。

  与王浪案不同的是 ,以上三起案件中,被害人均为率先实施了较为严重的不法侵害。

  王浪案中,无论李雷左手触及王浪颈部的动作是“推搡”还是“掐捏”,李雷所实际实施的侵害行为 ,就是这个动作,这个动作不足以造成王浪死亡 。

  在网络上,对于王浪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也有争议 ,有网友认为王浪案是典型的互殴。

  此前 ,有媒体综合了2016年至2018年100份涉及正当防卫的刑事判决书 ,其中仅有一起被认定为正当防卫,6起为防卫过当 ,29起被认定为互殴 。

  由于王浪案件的争议性很大 ,法官乌新刚告诉王天赐 ,王浪案将会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法律专家一起来进行论证,然后再择日宣判 。

  相关声音

  人大代表建议 正当防卫作出立法解释

  在为王浪辩护时 ,辩护人王万琼律师在辩护词中提到 ,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大法官在于欢案后发表的《我们应当如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》一文中写道:“实践中,许多不法侵害是突然 、急促的 ,防卫人在仓促 、紧张的状态下往往难以准确地判断侵害行为的性质和强度 ,难以周全 、慎重地选择相应的防卫手段。”

 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,沈德咏法官作为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接受采访时表示,案件的情况千差万别。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确实容易引发争议和关注,这也反映了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是司法中的难题 。一方面,刑法规定本身较为原则,司法适用标准不够统一。对于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理论上众说纷纭 ,实践中认识和把握也不完全一致  ,具体个案中常常出现截然相反的观点和重大分歧。另一方面,具体案件裁判面临较大压力 ,案外因素考量过多。正当防卫涉及的重大案件 ,不法侵害人有的受到重大伤害,有的死亡 。“死者为大”“死了就占理”,这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  ,办案机关往往承受着一定的压力 。

  全国人大代表、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,之所以出现正当防卫法规过于原则性的问题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过去几十年 ,国内正当防卫相关案例比较少 。最高法 、最高检也并未出台相应司法解释 ,因此可供参考的资料比较少。尚伦生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此作出立法解释 。比如在防卫行为是否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”的认定规则时 ,“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过当 ,防卫手段与加害手段是否相当是重要标准,但不是唯一标准” 。(记者 张子渊)

原标题 :陕西版反杀案是否正当防卫需专家论证

(责任编辑:热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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